談研究生下海寫論文

一九九八年三月十四由報紙得知東海大學社會研究所研究生─紀慧文小姐,為了一項『從娼女性之道德生涯研究』碩士論文的研究,親自下海,引爆媒體焦點論談。本來我認為這件事只是小事,不足為道!但是,許多讀者來信一定要聽我與眾不同的見解,特提筆表示個人淺見。

一、『突破禁忌』與『犧牲問題』

在此,我覺得這件事的探討應該從兩方面來談:一、突破禁忌;二、犧牲問題。所謂『突破禁忌』,我們社會有很多禁忌!過去我們學術上的研究,都是走上象牙塔的清高境界,不食人間煙火。當然,近代學術研究偏重社會化、政治化、實際化、實物化、生活化、功利化,已經遠異於過去學術界的研究情形。

然而,就東海大學社會研究所研究生─紀小姐,選擇論文而言,這就是一種社會化、實際化、實物化。因為,她是社會研究所的研究生,選的是社會問題的研究。我們認為選擇這個論文的主體方向,應該是正確的。

因為,社會必定有很多不為過去自認為學術界學者所了解的問題。同時,充滿了一些主觀繆論,假道德、偽倫理的一些繆見!像紀小姐的研究論文,是對特種行業一部分的研究而已。她又沒有當妓女,只是到KTV、酒店、理容院上班而已,還算風化行業比較高級的!

實際上,還有更下層的像應召女郎、妓女、舞女等,這些社會問題亦是不為社會界所了解,亦是人類很嚴重存在社會的古老問題。我們鼓勵紀小姐繼續去研究這些社會問題,博士論文能進一步去研究、去探討寫這方面的寫實問題!因為,這亦是社會問題應該有人研究。既然,她天生的興趣在此!反正,已經『下海』了!再下深一點,亦沒有關係!方向是正確的,值得鼓勵她,繼續進修研究!

因為,她天生有興趣,我們不能去潑她的冷水去妨礙她!我們不鼓勵大家都這樣做!但是,她有興趣!因此,我們鼓勵她,這亦是應該的!因為,她又沒有做什麼壞事!何況,她為了學術研究去犧牲一些學術界的清譽!從學術的研究立場,這也未嘗不是壞事!尤其,她願意打破中國五千多年的學術界自鳴清高的禁忌,實在難得!

為了研究需要而親自大膽的『下海』,對於一般常人來說,這是比較不容易做到的事,她需要勇氣和膽量!可能也要犧牲某些東西,就像她的男朋友跟她翻臉!其實,她的男朋友亦可以學術研究當牛郎!

二、應該選擇『適當』的研究方法

但是,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這個問題。其實,這種研究工作亦可以像新聞記者一樣依『採訪或訪談』方式也可以達成,這是值得我們思考的問題。假如,要了解『小偷』,就要學『小偷』;要了解『扒手』,就要學『扒手』;要研究『舞女』的生活,就一定要自己下海當『舞女』;要研究『妓女』的生活,就一定要自己下海當『妓女』;要寫一篇『強盜』的文章,就要自己去當『強盜』;要了解『離婚』的情形,就一定要跟先生『離婚』,而且離婚越多次越權威!這樣合理嗎?難道乎要研究『AIDS』,就自己先感染『AIDS』!世界上豈有此理嗎?

總而言之,研究學術的方法很多!不一定要親身頭髮試火或親自『下海』用主觀的經驗,才算是好的研究方法!其實,也大可不必如此!研究學術的方法很多,有幾百種!在此,我希望研究生或指導研究生的教授們不要孤陋寡聞,應該再研究其他可行『研究問題的方法』。

再說,研究生紀慧文小姐,為碩士論文親自『下海』研究,這只是她少數一個人的個案事件,不值得我們大驚小怪!我們所擔心的是─所有的女教授為了研究,都去當舞女;所有的男教授為了研究,都去當牛郎。如果這樣子,真的就慘了!那這個問題,才是真正值得我們重視!那時候問題才大條,成為社會問題。那時,我們才真正需要來繼續深入探討! 因此,這個東大研究生『下海』的問題,我們就此打住不談!或許她只是標新立異或屑頭而已!她採用這個研究方法『下海』去研究,有必要嗎?在此,我們懷疑她是真下海?抑或是假下海?如果是『真下海』,那犧牲可大啊!如果是『假下海』,這個下海亦不會有什麼價值?那也只不是隔靴搔癢罷了!如俗話說說:『隔著肚皮隔層山』。還是,遠離事實太遙遠哩!所做的研究報告,也不會這樣因而更有價值多少呢?

(轉自於87/3/29台灣新生報 荷嚴專欄)